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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律审查工作要服务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和歪风邪气的高压态势。”对于惩治腐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始终态度坚决。
今年1至9月,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247件,其中厅级干部139人,立案审查和纪律处分的地厅级干部数量居全国第一。这意味着,每两天广东就会立案查处一名厅级干部。而查处的149名省管干部中,违纪违法行为延续到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占53.1%。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重点人”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重点整治,通过拔“烂树”,有力维护了整个“森林”良好健康的政治生态,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紧盯违纪问题线索
“省纪委信访室在日常办理信访举报中,紧盯‘三类重点人’,及时筛选重要问题线索。”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涉及“三类重点人”的信访举报件,要求办信人员优先、及时办理,准确、详细摘录所反映的问题,并在办信系统中设置关键词予以标识。同时,省纪委对情况具体、内容详实的涉及“三类重点人”的举报,作为重要件移送、转送或交办,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及时、处置到位。
除通过信访举报收集“三类重点人”的违纪问题线索外,省纪委还通过集中排查、巡视等渠道对此类违纪问题线索进行“起底”。
今年4月底,省纪委根据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违纪问题,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排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以及重大违纪问题线索涉及的县级以上部门和人员。重点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问题等五类线索。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5022条,立案5368件,结案269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2人。近期,省纪委已通报了10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典型问题,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也明确将“三类重点人”作为巡视工作重点,要求巡视工作人员在巡视时重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广东已完成两轮巡视,正在开展第三轮巡视。截至今年9月,已处分的省管干部中,54人是通过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为加大对‘三类重点人’的纪律审查力度,我们进一步转变了纪律审查的理念和方式。”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抓早抓小,又严惩腐败,特别是围绕“三类重点人”的违纪问题,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方式,科学区分不同情形和违纪程度,对症下药。
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纪检机关则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对正滑向违纪甚至违法的党员干部“当头棒喝”,在严管中体现厚爱。9月17日,接到群众电话反映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副镇长叶某为庆祝新居落成,将于当晚大摆宴席的问题线索举报后,省纪委立即要求汕尾市纪委核查处置。汕尾市纪委在宴席举办之前及时对叶某进行诫勉谈话,使其放弃了这一做法。
茂名市纪委创立了重要违纪问题“上挂审查”制,市纪委书记定期组织委局有关领导和县(市、区)纪委书记对违纪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研判、分析。对县(市、区)直部门个别局长和镇党委书记的违纪问题,坚持由市纪委直接开展纪律审查,以排除干扰。
今年1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2503人(次),其中省纪委谈话函询省管干部166人(次);给予党纪处分7077人,其中警告、严重警告等轻处分3974人,占党纪处分总人数的56%。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黄先耀强调,“四种形态”覆盖所有的违纪情形,强调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多么轻微、涉及金额多么小,都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
在加强“三类重点人”纪律审查力度的同时,省纪委更加注重缩短审查时间,快查快结。在突破违纪问题后,迅速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提高了纪律审查工作效率。今年1至10月,省纪委审查的案件中,3个月内结案的占50.1%,纪律审查平均周期比去年同期缩短7天。
在省纪委的领导下,各地市纪委也积极改革纪律审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如,阳江市纪委将纪检监察室增至6个,派驻机构副组长以下人员全部调整充实到机关纪律审查部门,目前,纪律审查工作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78.6%。东莞市纪委将全市32个镇街的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合署办公,有效提升了镇街纪律审查能力和效率。
此外,省纪委重视对“三类重点人”违纪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结果的运用,特别是对现在重要岗位且还可能提拔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实事求是地向组织部门反馈信息,审慎提出相关意见,避免出现“带病提拔”。今年以来,省纪委结合信访举报及纪律审查情况,先后对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聂某某、省民政厅一名副厅长的提拔使用及时“叫停”。
追责监管不力问题
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发现一名干部涉嫌受贿问题后,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不但不严肃查处,反而“大事化小”,甚至在一年后还把这名干部提拔了,在机关单位产生极坏的影响;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违规组织150人聚餐,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余某不但不提醒、不制止,还参加了聚餐……
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广东近年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和巡视发现问题表明,在“三类重点人”滑向严重违纪违法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重缺失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对于“三类重点人”的腐败案件,广东省纪委除了严惩当事人外,还坚持“一案双查”。
省纪委全面实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提出“一案双查”具体要求。尤其对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既查处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两种方式,强化问责措施,倒逼责任落实。今年1至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35人,追究领导班子责任16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5人,省纪委公开曝光15起典型案例。
为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机制,该省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制,对履责不力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约谈;继续开展地方党委书记和省市县直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省市县三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活动,以及地级以上市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委书面述廉工作。如,湛江市纪委针对所辖雷州市基层信访量大、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件进度缓慢等情况,约谈了雷州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既帮助其查找问题原因,又促进了信访办理工作,使7件疑难信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编者点评
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决不是要在数量和力度上放缓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决定了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特别要围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精准发力、严惩不贷。
针对“三类重点人”,广东省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加强线索排查处置,并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方式,科学区分“三类重点人”的不同情形和违纪程度,对症下药,加大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工作前沿,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