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5年第15期

社论

纪律挺在前 “三转”向下沉

要闻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     

习近平致信祝贺北京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

王岐山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上
强调立足当前 谋划长远 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

尉健行同志逝世

专题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

为什么有的基层纪委职能定位仍纠结不清

调整了内设机构就是完成“三转”了吗

不参与业务工作就没法有效监督了吗

基层纪检机构“三转”情况问卷调查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三转”

以点带面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用“联合履职”破解“三转”难题

冲破基层纪委“三转”羁绊

酒店收取“场地费”,纪委该管吗

特别关注

清单写满责任 落实还靠担当

坚持问题导向

“真”字当头 “严”字贯穿

突出岗位特色 精准对表履责

以单定责 照单履责 按单问责

短评:撬动责任落实的有力“支点”

深度解读

为什么强调“实现纪法分开”

巡视

直面问题 立行立改

短评:在积极整改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有为才有位

工作日午餐喝啤酒 6人受处理1人被问责

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受查处

过生日收下属“人情” 院长领罚单

短评:不要在纪律的边缘徘徊

时评

公车问题何时才能撤出违规榜单

不“打干亲”,但愿诺而有信

守规矩要内化于心

谁都别有“闯关”思想

锐评

一组

风纪

创收款项非福利 公款旅游须严禁

西安严查快结向基层释放反腐威力

赣州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霞浦加大查处惠农资金违规问题力度

文化传承

“智者”小议

忠与家国情怀

“公堂悬瓜”与“陈丝藏阁”

追根溯源说“龙”字

时穷节乃现 

历史回放

夜袭芦家庄车站

深入敌占区演出抗日剧

女地下党员智斗日本宪兵

三大党章:加强党组织建设

王荷波:坚守纪律 至死不渝

清风文萃

另一种未审判的“大屠杀”

为什么强调“实现纪法分开”
本刊记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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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王岐山同志在主持召开座谈会就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时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此前不久,王岐山同志在浙江省、陕西省调研时,谈及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他明确指出,要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

  党纪国法、遵纪守法、违纪违法……常常连在一起说的纪和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科学认识和把握纪与法关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于落实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约束对象也不同。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而法律体现国家意志,约束和规范对象是全体公民和法人。

  约束对象不同,标准当然不同。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比如,对于公民而言,家庭成员、财产等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这些情况必须向党组织如实报告。这就是党纪对党员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拥有相应的公共权力或影响力,如果将党纪和国法混同一起,不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党员干部,不但党的先进性无从体现,而且很可能面临公权力被滥用、国法被践踏的危险,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因此,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既是依规治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障。

  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最重要的依据和标准就是纪律这把尺子。这必然要求,尺子的“标准”得严格、“刻度”须清晰。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有的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有的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可操作性不强,亟待完善。比如,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纪律惩戒的基础性法规,一共有178条,其中70多条同刑法等国家法律重复。这使得纪法区分不明显,不能充分体现纪严于法,也影响党规党纪的执行效果。

  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完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去除党规党纪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现行准则规定的“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突出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内容,将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丰富、完善、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让准则成为我们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党纪处分条例成为从严治党的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

  制度层面的问题解决了,实践层面纪法不分的问题也要给予高度重视。比如,有的党组织把违反纪律当“小节”,只要党员干部不违法,就不去管、不追究,不知不觉退守法律底线。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就会产生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惩处、而多数党员“脱管”的问题,就会出现“好同志”一步变为“阶下囚”的情况。事实证明,“破法”必先“破纪”,法律底线被践踏,往往是纪律红线一退再退的必然恶果,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

  所以,在实践层面实现纪法分开,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早发现早处置,防微杜渐;在执纪中杜绝宽、松、软,坚持严、紧、硬,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注意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党纪、国法共同发挥作用。这样才能有效堵塞“小错”酿大祸的漏洞,改变腐败发生、发展的轨迹,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实现纪法分开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我们要盯准这个目标方向,一方面实现纪法分开,扎细扎密扎牢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确保纪严于法;一方面突出执纪特点,以纪律的尺子严格衡量全体党员的行为,把纪律执行到位,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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