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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
王岐山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上
强调立足当前 谋划长远 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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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各县区纪委在力量配备、能力水平、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与中央和省区市纪委“三转”情况也有很大不同,这要求县区纪委推进“三转”不能搞“一刀切”,必须结合各自实际,探索有效管用的实招。在这方面,北京市昌平区纪委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近期,记者来到昌平区纪委,就该区“三转”工作情况进行采访。
“三转”一年多成效明显
昌平区纪委“三转”工作始于去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区纪委已完成“三转”初期工作。
区纪委首先从转职能入手,先后调整了6个内设机构,使得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3个。在当前11个内设机构中,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有8个,分别是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3个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72.7%。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95个清理至14个,清理率达85.3%。
目前,区纪委机关拥有60个干部编制,机关参与执纪监督的人员占全体人员的70%。全区48个设置专职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处级单位(不含双管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已不再参与所在单位、部门和乡镇的其他业务工作,专司监督执纪问责。
在纪律审查方面,去年全区共初核问题线索255件,立案80件,处分84人,3项数据比“三转”前的2013年分别增长了82.1%、116.2%和110%。今年前6个月,区纪委已初核问题线索100件,立案54件,处分23人。其中立案数在全市16个县区中位居第二。去年,区纪委还对47人次进行了函询,比2013年增长3倍多。
在纠正“四风”方面,去年区纪委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次,查处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1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今年上半年,区纪委又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8次,查处问题9起,处理党员干部9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降低廉政风险,区纪委对机关60%以上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和联合履职实践,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特别是纪律审查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能够交出这样一份“成绩单”,除了区纪委的不懈努力外,也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三转’的第一项是转职能,而转职能就需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职责范围外的工作‘脱钩’。”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晓兰告诉记者,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区纪委用时不到一周,便使全区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全部实现专职,与其他业务工作“脱钩”。
“联合履职”盘活基层力量破解工作难题
在昌平区纪委看来,成绩固然重要,但取得成绩的方式更重要。他们立足于转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其中最大的“亮点”便是“联合履职”。
联合履职,就是打破部门区域分割,立足现有人员,整合现有资源,不增加机构、经费与人员编制,建立一种“区纪委牵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参与、上下联动联合履职”的新工作模式。
区纪委副书记瓮民告诉记者,联合履职是“被问题和困难逼出来的”。
记者了解到,在“三转”最初的时候,“不想干、不会干”的情况普遍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难题亟待破解。
“平时大家经常见面,都是熟人,一处理干部就会得罪人,出于人情考虑,所以就不想干。”昌平区发展改革纪工委书记万会英说,“那时每个基层单位的专职纪检干部最多不超过两个人,力量小、能力弱,想办案也办不了,这就是不会干。”
昌平区阳坊镇纪委书记齐建波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不会干”的原因:“我当乡镇纪委书记期间干过大信访,管过后勤,指挥过拆迁,参与过城管执法……啥工作都干,就是纪检干得少。这就使纪检工作长期被边缘化,最后就‘不会干’了。”
在区纪委机关,人员力量捉襟见肘的问题也很明显。据了解,昌平区有200多万人口、8000多名党员干部,“三转”前区纪委机关负责干部监督和纪律审查的分别只有一个处室,每个处室仅三四个人。因此,获得的举报线索大多批转至乡镇或部门单位,由各单位自行查处上报,而结果往往是“查无此事”。
在困难面前,昌平区纪委在充分调研、试点的基础上,推出了“联合履职”工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不得兼职的基础上,综合调配全区各个部门、单位和乡镇(不含双管单位)的101名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每个人的任职经历、知识结构和能力特长,分别组成10个联合调查组、10个联合监督组和10个联合工作组。这三类工作组由区纪委3位副书记牵头,分别负责纪律审查、纠正“四风”及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宣传调研等工作,与区纪委相关业务部门对接。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区纪委实施“区纪委充分授权、履职组异地监督”的工作模式,由区纪委根据工作需要,“一事一授权、一案一授权”,统筹安排联合调查组、联合监督组和联合工作组,他们代表区纪委进行异地监督检查、纪律审查,保障联合履职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这就改变了以前人员力量弱、工作能力差、顾忌人情等情况。特别是10个联合调查组的成员来自基层、熟悉基层,看问题非常准,异地监督也敢于放开手脚。”张晓兰说,“问题线索交给你,你查不出来,我就换一个组去查,如果其他组查出问题来,那么你就会被追责。这样谁都不敢马虎,谁都不敢讲人情了。”
作为联合调查组的一名组长,区旅游委纪检组组长王宇红向记者讲述了她参与联合履职的一次经历。“去年,我担任联合调查五组的组长,接手了小汤山镇社保所副所长贪污的信访举报。当时这个所刚刚通过审计,而我们没有任何审查经验,所以压力很大。”王宇红说,调查组成员并没有畏惧,而是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先后谈话60多人次,并调取大量原始账目底单,用了1个月的时间,最终将这起伪造签字贪污专项经费10多万元的问题调查清楚,并移交司法机关。
通过联合履职模式,区纪委还查处了区疾控中心原副主任邢富坤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天通苑南街道奥北中心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程红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另外,区纪委还授权10个联合监督组就全区“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最终成案14件。
目前,联合履职模式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联合履职组之间能力水平存在差异,呈现出不平衡现象;由于联合履职工作和派驻(出)单位执纪监督工作的考核权分属区纪委和派驻(出)单位,容易出现考核失之偏颇的现象,等等。这需要在接下来的实践中继续对该模式进行完善,以便使其发挥更充分的作用。
县区“三转”需结合实际并冲着纪律去
经过采访,记者得到几点启示。一是县区纪委深化“三转”,必须回归党章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昌平区的工作实践看,区纪委积极用好纪律这把尺子,抓大不放小,既查处腐败问题,也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得到了干部和群众的支持。2014年,在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对全市各区县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昌平区在全市16个区县中排名第三。这验证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的重要性。县区纪委应探索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既要抓好纪律审查工作,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也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纪律特色,彰显从严治党要求。
二是县区纪委必须加强对乡镇纪委“三转”的领导和指导。乡镇纪委“三转”情况如何,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对于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非常关键。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昌平区基层纪检干部已经实现专职,不再参与政工、拆迁、后勤等其他工作,但在乡镇一级,仍有少数基层纪检干部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清,对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再监督”缺乏有效办法。对此,县区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乡镇一级纪委“三转”等待观望、消极怠慢的,要严肃问责、督促整改。乡镇纪委也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重视和支持。通过上下联动,把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做实。
三是县区纪委“三转”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县区纪委“三转”工作情况与中央和省区市纪委有很大不同,各个县区之间也由于地域、经济、社会等因素而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巩固初期成果的基础上,使“三转”在县区真正落地生根,考验着每一个县区的智慧。昌平区的做法是,在完成诸如调整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等规定动作的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自选动作”——“联合履职”工作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县区纪委既应牢牢把握政策方向,又不能仅仅对照上级工作模式机械执行,照虎画猫,要探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实招,让“三转”在不同县区真正转起来,转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