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要闻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
王岐山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上
强调立足当前 谋划长远 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
专题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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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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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文萃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推进“三转”的重点任务。
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引领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方式、作风明显转变,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是,从内蒙古的实际情况来看,“三转”的推进是不平衡的,从上到下呈力度逐级递减态势,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转下不转、明转暗不转、内转外不转等问题。在县级以下特别是在乡镇一级,受到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的阻碍、干扰和制约,导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仍有偏差、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仍不到位。落实“三转”在基层遭遇的瓶颈,成为全面推进“三转”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转”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使“三转”缺乏根本推动力。“三转”能否转到位,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是关键。从当前基层情况看,党委对纪委“三转”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有的基层党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能体现政绩、关系前途、涉及利益的工作亲自抓、主动抓,但是对纪委的工作则往往是嘴上重视、面上支持,其实心里不想管、不愿抓,或是心里有鬼不敢抓,落实的时候推三阻四,“顾左右而言他”。二是不能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头脑中存在求稳怕乱思想。总认为违纪违法问题查多了会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怕影响社会稳定、本地形象、个人政绩。当中心工作遇到急难问题时,习惯于把纪委当“尖刀排”、“灭火队”,成立领导组织或议事协调机构时还是想着把纪委拉上当“保险丝”、“防火墙”。
体制机制存在缺陷、惯性运行,使“三转”缺乏支撑力。一是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运行不畅,地方管理重于系统管理。地方各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大多仍体现在业务领导和指导上,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尚未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县乡两级纪委书记的任免、调整上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以致出现纪委书记“顶得住的站不住”的问题。二是在干工作就难免得罪人、丢选票,工作力度越大选票就可能丢得越多的现实“涡流”中,对“栽刺”的纪委领导与“栽花”的党委、政府领导使用同样的考察评价标准,难以保证客观公正。三是纪委系统内部对干部使用上缺乏一定的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机制,干得好的和干得差的在选拔使用上的差异性不大,导致工作动力和压力相对不足。
人员不齐不专不强,使“三转”面临不能不想不会困局。从人员配置上看,工作力量不专不齐的问题突出。县级以下特别是乡镇纪委人员力量普遍不足,大多数乡镇只有一个兼职的纪委书记,并且大都分管党建、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难以集中时间和精力抓主业主责。从思想认识上看,县级以下特别是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三转”抱有等待观望心理。一方面,认为不分管其他工作就没权没位置了,心里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对在“熟人社会”现象尤为突出的县乡范围内搞监督、查问题心存顾虑,抵制人情干扰的抗压性不强。从能力素质上看,县乡两级纪检干部的专业素质相对偏低,纪律审查的专业性技能欠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相对较弱。有的不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分不清什么该监督什么不该监督,对于一些诸如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行业监管之类的监督工作还在参与。有的对该干的工作不知道该怎么干,问题线索不知道该怎么查,同级监督不知道该怎么抓,对哪些问题需要追究责任心中无数、手上没准。
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基础保障不完备,使“三转”缺乏工作基础。由于县级以下特别是乡镇纪委长期以来工作职能虚化、弱化,导致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度相对偏低,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处置、纪律审查等各环节都缺乏相应的机制制度规范,导致工作开展没有依据和章法,难以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同时,基层纪委的硬件建设滞后,有的乡镇纪委甚至连办公用房都得不到保障。
瞄准问题寻求解决之策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三转”在基层的推进,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不到实处。自治区纪委将今年作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就是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固本强基、深化“三转”,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系统管理、配齐配强队伍,夯实“三转”的组织基础。一是实行县级纪委书记任免职由自治区纪委审核、备案制度。规定县级纪委书记任免职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向自治区纪委报告,自治区纪委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任免职。二是研究制定县乡两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细化提名考察程序,完善备用人选库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交流推荐制度。三是全面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的调整,保证70%以上的力量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四是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队伍。实行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单设,专门负责纪检工作。同时,至少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保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达到纪律审查最低人数要求。目前,全区有85%的乡镇已实现了编制、职数、人员“三到位”,街道办事处也有一半以上实现了“三到位”。五是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目前,全区有62%的县级纪委已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调整。
加强干部培训,夯实“三转”的履职基础。建立针对不同对象、适应不同需要的多层次、常态化干部培训机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新录用干部初任培训、新任职领导干部岗前培训以及纪律审查专项业务培训,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中存在的“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问题。按照计划,年内还要以地市为单位全面完成对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业务轮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夯实“三转”的制度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接访、保密等规章制度,推进县级纪委“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建设,建立完善网络举报平台。二是县级纪委建立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制度,把乡镇(街道)受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一纳入县级纪委线索管理平台集中管理。三是在县级纪委层面建立健全纪律审查综合调度、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等机制制度,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层面建立纪律审查协作机制,发挥联合审查、交叉审查、异地审查的综合效能。四是建立县级纪委联合审理或集中审理制度,由地市级纪委整合县级纪委纪律审查力量组成联合审理组审理,或由县级纪委成立审理委员会集中审理。
加强装备建设,夯实“三转”的保障基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保障水平。同时,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归口管理,提高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开通县级纪检监察互联网站,权威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及时收集信访举报线索,守住舆论阵地。
深入开展“拍苍蝇”行动,以管住纪律为方向推动“三转”。自治区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分期交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通过挂号交办、办结销号、公开通报、重点约谈、跟踪督办、抽查复核等方式传导压力,促进基层“三转”,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目前,已完成3轮“拍苍蝇”专项行动,共交办信访线索7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6人。现在正开展第4轮专项行动,向基层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117件,集中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在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农涉牧资金管理使用、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