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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作为中华传统文明最本质、最核心的观念之一,在中国传统美德的形成、完善和发展中起着本源的作用。“孝”是一个会意字,上为老,下为子,是儿子扶持老人的形象,意思是子女要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孝的基础,但却并不是孝的全部。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也就是说,人可以养父母,人也可以养犬马,如果没有对于父母的“敬”,那么,“养父母”与“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所以,孝的真正含义,就是指以孝敬父母的情感和责任立身处世。
相传舜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但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后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认为他孝敬又有处理政事的才干,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从而舜登上天子之位。
东汉时齐国临淄人江革,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舜和江革为人们树立了孝的榜样。
古人有言曰:“百善孝为先”,孔子的学生有若也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仁的基本含义是爱人,是对于他人的关爱。而爱人,首先应从爱父母做起,一个连父母都不爱、一个对父母都不够爱的人,怎么可能期望他爱他人?所以爱是行仁的根本。历史上也有不少学者指出,这里的“仁”实际上是“人”的通假,其意以为:孝悌是人的根本。这种解释也不错,甚至更有意义。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在于懂得并遵行对于父母真诚的爱。儒家还把不孝敬父母的行为看作是大逆不道,并告诫人们,对那些“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孝属于家庭伦理与道德,也就是私德,而从政道德属于政治伦理与道德,也就是公德,表面上看两者属于不同的领域,但实际上孝与从政道德是密切相关的。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是说,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是一个人塑造道德人格的起点,也是德育教化产生的根源。
中华文化中孝与从政道德的关系历来密切。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将“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纳入官员从政要求的巡察之列。汉代开始以孝治天下,“举孝廉”选拔官员,更是延续到清代。《晏子春秋》讲:“廉者,政之本也”,廉是从政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规定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实际上强调的也是孝与从政道德的关系。
孝与从政道德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孝本身包含着从政道德的内涵。《孝经》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所谓“立身”,即是要以孝作为立身之道,作为立身之本。所谓“事君”,在古代,意思是为君主做事,在当代社会,应是服务于国家社会。孝以养德,按孝的本质要求,必须以善事父母为起点,继而让家庭人伦间的亲密关系延伸到社会,将对亲人的爱扩展为普遍社会性的“仁者爱人”。《吕氏春秋》引用曾子之言曰:“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尽心尽力地孝敬父母,这是孝;恪尽职守、全心全意地服务于国家社会,这也是孝。如果只做到前者,而不能做到后者,那不是真正的孝。
另一方面,孝必然指向从政道德。孝,特别突出和强调人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在家孝敬父母,这是儿女的家庭责任;服务于党和国家,勇于担当、恪尽职守,这是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不遵守从政道德,徇私枉法、贪赃舞弊,必然会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必然会身败名裂,从而给父母、给整个家族带来耻辱。《礼记·祭义》曰:“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给父母与家族带来耻辱,这当然是大不孝。为使这种大不孝免临其身,党员干部就必须遵守从政道德,做到秉公执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孝为从政之本,孝与从政道德本来就是连成一体、不可分割的。常言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教育是最初始、最基础的教育,家庭教育是一个人修身养德的根本,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做到孝从心出,才能将对亲人的爱推广至对周边所有人的尊重与仁爱,才能真正恪守从政道德,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罗安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