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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严明纪律,从严执纪的形势下,少数党员干部感觉束手束脚,很不自在,总想千方百计逃避纪律的约束,达到随心所欲的“自由”状态。这种念头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
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一旦深陷囹圄,更加怀念的往往是自由生活,而不是权力和金钱。最新一例,是已经出狱的湖北天门原市委书记张二江近期接受采访时说,失去过自由才知道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然而,领导干部位高权重之时,不少人却挥霍自由,看不到自由的边界是党的纪律和规矩。当他们大权在握,多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权力以谋取一时之利,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但凡他们的眼光能放长远点,就能算清这一时“自由”和一世“自由”的账;就会知道无视纪律是愚蠢行径,是拿自己的政治前程当赌注,而这场赌博必输无疑。
自由从来都是有边界的,无限制的自由不是自由,而是任性,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便可能违纪甚至违法。即使在个人生活中,自由也不是无限制的,要受道德的约束,要讲自觉,不能危害他人自由。在公共生活中,自由受规则的约束,要讲规矩,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在党的政治生活中,自由受纪律和规矩的约束,要讲纪律守规矩,不能突破纪律的底线。
有纪律的约束,党员干部就不自由了吗?恰恰相反,纪律给了党员干部充分的自由空间,保证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纪律限制的只是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而在纪律的框架下,党员干部获得了合规合理实现权利、为人民服务的自由。因此,纪律是约束,也是保护。
那些喊着管得严、不自由的干部可以收了这份矫情,那些“自由”你本就不该拥有;“成大事不拘小节”论也可以休矣,在细微之处更见党性修养和规则意识。“能吏”仇和的落马使很多人感到震惊、失望,但慢慢了解事实后就会觉得事出有因、势所必然。不拘“小节”、无视纪律的后果往往是大事未成,大牢已进。
违法必先违纪。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路上必定会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违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其作用不仅在于惩处违纪行为,更在于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执好纪、把好关,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不碰纪律红线,就能防止发生违法犯罪的大问题。严格纪律审查,涤荡乌烟瘴气,也使老实人、正派人能更自由地开展工作,为百姓办更多实事。
只有首先承认自己的言行都必须在纪律的约束之下,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既要能“拘小节”,也要能“成大事”;既要有所不为,更要有所作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四风”问题有所收敛,腐败蔓延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多数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过,这些仍只是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知道不能做什么,还要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在纪律的安全线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更积极可贵的自由。倘若以守纪律为借口懒政怠政,连分内的事都不好好干,也不能拥有免于问责的自由。
严明党纪、从严执纪已经成为常态,势必会一直保持下去。与其怀念无组织无纪律的“危险自由”,不如在纪律约束下,用好这份真实的自由,踏实工作,认真生活。(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