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5年第13期

社论

让反腐法规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

 

要闻

习近平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

习近平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

王岐山强调巡视顺党心合民意 要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贡献

 

要文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扎实做好分类专项巡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紧扣纪律建设深化巡视工作

 

特别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掠影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执行刚性 让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

执纪实践中的几点困惑和建议

 

专题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从“查办案件”到“纪律审查”意味着什么

怎样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为什么创新方式才能更好发挥作用

如何让纪律和规矩发力生威

绷紧讲政治这根弦都有什么要求

突出重点 快查快办

抓早抓小 有病就治

看山西如何改革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方式

审理工作怎样体现“纪在法前”

部分县(市、区)纪委书记谈基层纪律审查工作

 

专题  追逃追赃半年回顾

2015年过半,追逃追赃亮点几多?

百人红色通缉令案例回放

被追回外逃人员的痛苦回忆

海外部分外逃人员现状

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中国追逃追赃

 

深度解读

高压态势为何必须持续保持

 

时评

“能上能下”迈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步伐

无纪律则无自由

让党员意识取代特权意识

警惕制度暗门沦为腐败沃土

 

锐评

一组

 

巡视

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前瞻

 

风纪

从1至5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看正风肃纪工作

 

风范

记河北省廊坊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长海

记贵州省六盘水市纪委常委周晓波

追记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新宁

评论:平凡之中见担当

 

文化传承

七律·杜甫草堂

孝与从政道德

“法”:公平、正义、除恶

 

名家访谈

田华:一辈子都做“党的女儿”

强化执行刚性 让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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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党94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集体学习,不仅彰显了执政党从严治党的清醒与自觉,也传递了“反腐没有休止符”的决心和意志,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坚决推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习惯了“遇到绿灯赶紧走、遇到黄灯抢着走、遇到红灯绕着走”,形成了破纪破法的“破窗”效应,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就是监督检查开了“天窗”,制度执行留了“暗门”。因此,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用监督传递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

  日常监督要“紧”。法规制度要落实到位,既要抓常态,也要抓长久,核心就是念好日常监督的“紧箍咒”,让各项纪律和规矩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每年,深圳都重点针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围绕领导班子换届等重大事项和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讲规矩、守纪律的好习惯。接下来,将探索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巡查,进一步强化讲规矩、守纪律意识,确保各项法规制度执行不走样。

  纪律审查要“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的是严明的纪律。要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今年上半年,深圳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行为的审查力度,立案391件391人,同比增长36.8%。接下来,还将按照中央和省级部署,严肃查处各种腐败问题。

  抓早抓小要“实”。法规制度要落到实处,就要切实转变政绩观,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牢牢守住第一道防线。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心谈话、教育提醒,逐渐使信访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监督执纪方式经常化,防止党员干部“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滑向违法。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1人,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6人,充分体现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要求。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党章意识、法治观念

  法规制度的活力,很大程度上源于思想认同和文化氛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讲的就是观念塑造、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只有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扎根入心,才会在全党上下真正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普遍自觉。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要突出重点,增强党章意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严格遵守的总规矩、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总纪律。当前,一些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表面上看是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根子还在其党章意识匮乏、党员意识弱化。深圳在连续24年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中,都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活动重点。接下来,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把党章学习纳入党校各类培训课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党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营造氛围,培育法治观念。“徒法难以自行”,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重视加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的培育,引导其对法规制度的敬畏“内化于心”、对法规制度的尊崇“外化于行”。当前,要注重发挥文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力量,着力营造人人敬畏纪律、自觉恪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和例外。另一方面,要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力度,打造一批接地气、有冲击力和感染力的优秀廉洁文化产品,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及时把握新时期党员干部思想变化的动态与规律,不断丰富内涵、拓展领域、改进方法,务求取得实效。这些年,深圳打造了“民心桥”、“直通车”等栏目和明镜网等阵地,在筑牢特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推进明镜网改版升级、推出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打造“廉政直击”和“纪律在身边”栏目等,实现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在对象范围、媒体领域方面的全覆盖。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使法规制度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的关键一环,是法规制度获得权威性和执行力的根本保证。落实中央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必须坚持把强化问责作为推动法规制度落实的核心关键和落脚点,以严格的管理、严厉的措施、严肃的问责保障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健全问责机制是前提。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最终要落到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就必须明确责任主体、明晰责任内容、细化问责程序,否则就是“稻草人”、“纸老虎”,难以发挥激励、约束和震慑作用。深圳较早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接下来,我们将根据中央和省在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明晰责任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明确问责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列出责任清单。同时,结合正在进行的党政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进一步完善问责的配套机制。

  加强责任考核是手段。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目标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深圳将继续实行“书面双报告”制度,即各区和市直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每年年底前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各区纪委(新区纪工委)向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深入开展市管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各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书面述廉等活动。

  严格追究责任是保障。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最近,深圳对出现群体性违纪案件的3家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并下发通报。下一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涣散、“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严重违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后不主动完善制度、加强整改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责任。

  加大先行先试力度,不断改革创新、完善配套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长期性,并非意味着出台后将一劳永逸、执行中将永远管用。随着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执行中也将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总结、修改和完善,方能永葆生机与活力。因此,在贯彻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时,既要有主动性,又要有创造性。一方面,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对法规制度的刚性要求,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不搞变通、不设例外。对法规制度的总体性、原则性要求,要结合地区实际,坚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抓紧出台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密扎牢,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使制度在本地区务实管用、简便可行。另一方面,要加快先行先试步伐,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特区的重要使命就是为改革开放先行探路,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完善上同样如此。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制度创新,重点针对要素市场领域、党政一把手监督等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化制度改革、推进“二次创新”,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提供建议。同时,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我们将充分发挥前海廉政监督局这一体制优势,借鉴港澳反腐败经验,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不能腐”的法规制度;加快完善派驻机构建设制度,出台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属重点国企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探索制定深圳市预防腐败条例,等等。

  能否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考验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和担当精神,体现的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我们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推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深圳经济特区落地生根。(作者: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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