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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注重以德治国、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凸显出来的治国理政新思路。王岐山同志鲜明提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为八德。廉洁堪称中华传统道德和传统文化中极优秀的成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将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发掘整理出来,培育树立起来,推广传播开去。
任何文化和群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大环境与氛围的培育和影响。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廉洁价值观的塑造同样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要有具体的抓手。这就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把中华文化的DNA传承下来,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辐射力。
文化浸润必须有根。单靠标语海报无法建立廉政文化。除了推广全国性的廉政文化外,还应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甚至是乡土气息的廉政文化。开封以包拯出名,成都以诸葛亮出名,桐城以张英家旁六尺巷出名。廉政文化在本土生根开花,才能向更大范围推展,直至枝繁叶茂。
文化落实必须有责。廉政文化建设也应做到“三转”,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就廉政文化建设来讲,纪检监察机关在出思路、订计划、拟方案的基础上,切实督促相关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对与文化建设相关的部门党委来讲,不仅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履行主体责任,还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进行相关廉政文化建设,新闻单位应有相关栏目、节目。广播电影电视单位应有相关电影、电视剧。文化部门应有相关展览、剧目、书画,社科研究部门应有相关课题,教育部门应有相关教材、课程设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督促落实,而不是重在具体参与。
文化传承应整理有序。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浩大工程,应防止任何肤浅、单向、一哄而上的所谓“建设”。应该有计划地整理典籍、文物,利用遗址旧址、景观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梳理人物故事,将其中与清廉相关的东西挖掘整理出来,如遗存的古代县衙廉政匾额、历代御史题刻、德政碑,各种反映清廉、反贪的档案、馆藏文物都宜普查、保护。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但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倡议、呼吁、推动、督促,对此要责无旁贷。
文化载体应有品质。各地整理出来的廉政文化,应再开发、再利用,形成载体,形成产品,诸如书、影、视、剧、歌、馆、展。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品味,提炼其中的价值观,弘扬其中的正能量,充分反映其优秀的品质、精华的品质。这种品质,就是廉政文化的“道”,也就是我们要传承借鉴的廉政基因。
文化宣传应有感染力。应适应网络和信息化时代,适应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多互动、多体验、多参与,少说教、少灌输。让那些故纸堆、旧文物、书斋馆阁中的人物故事,生动起来、鲜活起来。
文化传播应有效果。优秀文化不传播出去,如同“锦衣夜行”。但传播应注重实效,宜根据不同的群体,调整传播内容,针对大众、党员干部,应借助不同媒体,采用不同传播手段。
不打动人们心灵的文化传播,终将是一阵风。以德治国,讲究德政、教化,以德润身。文化建设,讲究以文化人。具体传播中,只有增强生动性、现场感,才能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这样的传播不仅影响当下,也会影响未来。
纪检监察宣传战线的干部,也应加强历史、文化知识的学习、积累和修养,自醒醒人,自达达人。不懈地推动,用心地汲取,扎实地建树,有效地传播,当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应循之路。(作者:四川省纪委宣传部 匡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