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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4年1月,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有关“零容忍”的表述掷地有声,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坚决态度。
方向引领行动,决心决定成效。这一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随着一个个“歼灭战”坚决打响,一个个腐败分子翻身落马,形成了持续有效的震慑,强化了使之“不敢腐”的氛围,更振奋了党心民心,纯洁了党的队伍。
“打虎”“拍蝇”,保持高压态势
2014年12月2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至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已有60余名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落马。根据公开资料统计,2014年被查处的副国级及以上领导干部4人、省部级领导干部30多人,数量是2013年的2倍多。
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冀文林、祝作利、金道铭、沈培平、姚木根、谷俊山、申维辰、宋林、毛小兵、谭栖伟、王帅廷、阳宝华、赵智勇、杜善学、令政策、万庆良、谭力 透过2014年的“打虎”榜单,给人的深刻印象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决而彻底,“打虎”的力度猛烈、节奏迅疾。无论是退休的“下山虎”,还是提拔的“上山虎”——只要违纪违法都绝不放过,并且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老虎”往往位高权重,危害大,影响大。严打“老虎”,形成的震慑也大,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效果。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率先垂范下,各省级纪委甚至市级纪委的“打虎”力度也空前加大。北京市1月至8月查处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101人;山东省1月至6月查处厅局级干部21人、县处级196人;广东省1月至6月新立案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46件46人,县处级307件309人
扳倒“大老虎”,群众拍手称快;而勤拍“小苍蝇”,群众更有切肤之感。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河南省在“为官不为”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查处案件789个,纪律处分、组织处理1398人;江西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2398件,处分2139人
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数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等,均达到纪委恢复组建以来的最高值。仅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就比去年同期增长三成多,凸显了“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外无空白”的特点。
2014年,中国反腐力度前所未有。在铁的事实面前,广大干部群众逐步消除了能否真正做到“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疑虑,进一步增强了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绝无“禁区”,形成强力震慑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条消息经由新华社发布后,各方高度关注,反响强烈。
周永康腐败案件的查处,直接颠覆了一些人以为“腐败有‘特区’、反腐败存在‘禁区’”的错误观念,再次有力地表明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
惩治腐败,绝无法外之人,也无法外之时。一些贪官曾天真地认为:只要在位时没有露出马脚,离退休后便可万事大吉。然而,干部可以退休,反腐没有“退休”时。退休,决不意味着就可以平安着陆。
2013年,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已退出领导岗位的倪发科、郭永祥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又有阳宝华、徐才厚、周永康等已退休的高官落马。特别是赵少麟,在接受组织调查时退休已达8年。
执纪无法外之时,亦无法外之地。“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是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2014年,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公安部开展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把“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写入《决定》。一系列部署和行动,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有力震慑,打破了腐败分子“国外就是避罪天堂”的幻想。
反腐败没有禁区,更没有什么禁忌。2014年1月至11月,山西省7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落马,同时共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41人,其中厅级干部21人,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原一把手全部折戟,高平市两任市委书记、四任市长“前腐后继”被查处 对这一“塌方式腐败”,并没有像有些人猜度的那样,因为涉及人多、波及面广,就网开一面,而是坚决地深挖严究,彻底打破盘踞多年的所谓隐秘政商圈,连根拔出盘根错节的利益团体,努力营造新的政治生态。
2014年查处的众多案例,虽各有特点,但有一个共同的指向:新形势下的反腐败,不是“抓典型”,而是“零容忍”。
转变方式,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3月26日,一场特殊的谈话在福建省纪委机关进行,谈话者依法依规,语重心长,被约谈者一一解答,冷汗直冒。谈话过程中,当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作出说明,承认了错误。
类似的场景,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在转变办案方式和理念上积极探索。坚持抓早抓小,绝不养痈遗患,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工作力度,有问题反映就与当事人见面,把问题尽快搞清楚,争取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给党的事业带来更大的损害。
如果说“抓早抓小”是关口上的前移,那么“快查快结”不仅是效率上的提升,也是实现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严格办案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为实现惩治腐败“零容忍”创造了条件。
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及时公布,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自2012年12月6日公布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信息以来,每逢有中央纪委或其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处理的重大案件,基本都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2014年更是如此。及时曝光,有力增强了惩治腐败的震慑效果,教育、警示了更多的党员干部。
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通过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查办的每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党中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强调,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接下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增强惩治腐败的威慑力,坚决把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