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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有的地级市党委(党组)“不愿抓、不敢抓”,不知“抓什么、怎么抓”,担心“抓不实、抓不好”。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河北省唐山市纪委针对一个个具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党委(党组)扛起管党治党职责。
清除“不愿抓、不敢抓”顾虑
在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因素确实影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比如,有些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中存在着简单化倾向,许多领导干部怕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奖金福利等方面受到影响,有问题宁愿捂着盖着,也不愿暴露、不愿抓;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甚至把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政绩考核对立起来,等等。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必须首先清除这些“拦路虎”。
针对上述问题,唐山市下发《关于纠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简单化问题的通知》,科学确定“一票否决”的原则,严格界定“一票否决”实施中注意把握的五种具体情形,为基层组织和干部解除机制桎梏,卸掉思想包袱。市纪委还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市纪委书记抓住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廉政工作会等重要场合发声,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宣传引导融入日常工作中。通过通报市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件,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明确“抓什么、怎么抓”思路
实践中发现,有的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积极性,但对抓什么、怎么抓,还思路不清、目标不明。这就需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
市纪委协助市委起草《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的意见》,对党委(党组)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作出明确、具体、量化的规定。同时,开展试点运作,以宣教工作为切入点,协助市委将42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具体任务分解到25个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各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后报纪委备案,推动责任归位。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党风廉政新闻通气制度,使责任主体更加清楚宣传什么、怎么宣传。党委抓主体责任落实,还要做到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克服“抓不实、抓不好”问题
在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纪委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市纪委及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细则,细化监督目标、监督手段,并通过立案查处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险事业局原副局长等典型案件,使各责任主体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警醒、更加自觉。
市纪委还不断创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方式,而对因履职不力导致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倒查追究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任。2014年以来,已先后对6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15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问责3人。(作者:河北省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崔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