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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但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干部出现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标准、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背道而驰,必然为全面从严治党所不容。
坚持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了起来,一些干部感到不适应,为了避免“出问题”、“担责任”,认为“飓风过岗,伏草惟存”,干脆少干、甚至不干。这种放弃责任的“为官不为”,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会形成一种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不良风气,“为官一任、耽搁一方”,阻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做好加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干事创业环境,力促干部为政、勤政、优政。一些干部之所以“为官不为”,与考核奖惩不落实、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只有给领导干部打造一个“优胜劣汰”的平台,实行鼓励勤政、惩治懒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
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健全完善目标承诺、跟踪督查、轮岗交流、责任倒查等制度,对于缺乏担当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岗位,营造“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政治生态。积极构建“有为就有位”的用人导向,树立明晰的考评机制,真正把干部的实际付出、工作实绩与晋升提拔挂钩,通过职位升迁、工资增长等激励,让“有为”者“上位”,让碌碌无为的庸者“下课”。加大治庸、治懒、治浮力度,综合运用书面检查、点名批评、组织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方式,对庸官懒官给予严肃问责,不但注重“显性”的有错问责,而且强化“隐性”的无为问责,加大对懒政怠政行为的曝光频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做好减法,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权责机制,划清权力边界。一些地方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尤其是党政机关和部门副职领导干部超配现象,造成人浮于事,干部遇事能躲则躲、能拖则拖,推诿扯皮,庸懒散漫。如果干部的职责界限过于宽泛,权利义务过于笼统,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干部的授权都不是特别清晰,那么一旦有事,就会出现层层向上汇报,大家都不作决定,不负责任。如果对不作为这种“隐性”失职界定不清、重视不够、监督不严,也会为一些投机者提供可为可不为的自由空间,导致“庸官能混,懒官能撑”。
破除“为官不为”现象,应向改革要动力,打通各流程阻力,挤压各种“不为”的生存空间。一方面,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撤并职能弱化、任务减少的部门,大力精简副职领导干部及其多余人员,将财政供养超配人员还于社会, 或分流、充实基层,这样既能有效解决机关单位内部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不匹配、忙闲不均等问题,倒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又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 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明晰部门职责,厘清部门权力边界,减少交叉和模糊地带,加快列出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并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逐层逐级将部门权力和责任分解到人头,实现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有责可依,追责有据,从制度上减少“为官不为”、“在岗不为”等现象的发生。同时,畅通群众和社会监督举报渠道,邀请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清单的执行情况,对于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使整个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积极作为、主动有为的良好状态,从根本上杜绝干部“为官不为”。(作者:江苏省扬州市纪委 张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