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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信访举报呈现出总量攀升、问题上行、内容混杂的复杂形势,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不断优化信访举报环境,积极构建良性有序的信访举报新秩序。
近年来,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广东省逐步建成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网络涉腐舆情“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着力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如首创手机短信举报平台,使用全省统一的短信举报号码;鼓励各地市、县区开通“邮政绿色举报通道”、信访举报“QQ工作室”、“两代表一委员”举报专用电子邮箱等。
针对当前信访举报中存在的业务范围内外问题交织、重复越级举报突出等问题,广东省大力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读易懂的形式,使纪检监察工作“去神秘化”、“去全能化”,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举报。如建立与新闻媒体的定期互动机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公布举报渠道、宣传举报知识、通报信访举报核查和查办案件等情况。2014年,省纪委监察厅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检举控告类问题同比上升22.5%,占比达81.8%;涉及厅级干部问题的举报同比上升60.5%,占比达11.2%,宣传引导工作初见成效。
不断强化保护举报人措施,才能确保群众安全、放心举报。近年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办法》和《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护举报人和证人暂行办法》等制度相继出台,实名举报台账、实名举报专用章、实名举报告知单等配套措施不断完善。2014年,对全省38宗案件共63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集中奖励,由省纪委监察厅统一下发奖金,单笔最高奖金达5万元。同时,广东省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检举控告权利。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涉嫌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51起,严肃处分了一批涉案人员。
通过不断加大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广东省以“案结事了”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特别是明确了“六个优先”核查原则,即对中央纪委交办、省委领导批示、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实名举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典型问题优先办理、优先核查。2014年,全省初核问题线索同比上升38.5%,立案同比上升53.8%,查处厅级干部问题同比上升150%,实现了“检举控告类线索核查率地市达到80%,县、镇达到100%,实名举报线索100%核查”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