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5年第7期

确立巡视目标——

以“不敢”促“不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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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目标才有方向,才能行稳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于为管党治党、管权治吏提供支撑,着眼于促进“不敢”、“不能”、“不想”,中央为巡视工作确定了新目标: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欲其“不敢”,必须“震慑”。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唐代御史韦思谦的话,强调巡视工作要充分发挥作用:“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为不任职。”

  何以震慑?唯有发现问题。甘肃“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损失巨大”;文化部“干部玩风较盛,有的干部退而不休”;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公款吃喝时有发生,公款打高尔夫球问题有禁不止”……一个个问题被中央巡视组发现,不留情面地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如实反馈,问题清单细化到具体行为,直击腐败要害,既是警醒又是震慑。

  形成震慑,又以发现和反映线索、揪出为害一方的“老虎”最为有力。江西省作为2013年第一轮被巡视对象,巡视过后不久即经历“震动”: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副省长姚木根,省委常委赵智勇相继落马。其后,曾任江西省委书记、后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苏荣,亦因巡视发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不仅是江西,“老虎”应“巡”而落的情况,出现在绝大多数被巡视地方。事实证明,巡出“老虎”,“杀一儆百”,彰显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震慑效果明显。

  震慑,绝不限于“巡视组来了”这一段时间。被巡视地方和单位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害怕巡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央巡视组与地方联动加强,所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整改要求得到较为有效的落实。2014年首轮巡视结束后,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厅局级及以下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仅海南、天津、山东三省市查办的涉及一把手违纪违法的案件就达400多件。

  形成有力震慑,方能有效遏制。持续有力震慑,强化了“不敢”的氛围,对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巡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哪里有突出问题就集中巡视哪里”的新特质,使得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资金使用等腐败高发领域,以及权力集中的腐败高发岗位,成为巡视重点“关照”的对象,对这些领域、岗位的腐败问题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震慑和遏制,尚属治标范畴。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视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此话有深意。

  巡视不是走马观花。通过巡视,中央巡视组深入查找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向中央和有关部门提交了落实“两个责任”、治理“裸官”、防止利益冲突等一批专题报告,为依规管党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重要参考。通过巡视,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党委(党组)反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扎牢制度篱笆,推动反腐败斗争由“不敢”向“不能”、“不想”发展,巡视的治本作用由此逐步显现。

  针对中央巡视组的反馈,北京重点展开了对“小官巨贪”问题的整治,并明确提出,既严肃查办,还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国家体育总局在健全机关纪委办事机构、理顺纪委工作体制、调查核实巡视组移交线索的同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围绕赛事以权谋私问题,进一步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震慑、遏制和治本,这里面有辩证法。有专家认为,“有了‘不敢’的环境,着眼‘不能’的制度才能有效管用;有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不敢’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不敢’与‘不能’共同作用、久久为功,‘不想’的思想就能逐步确立起来。”(师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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